经营主体
上海沪毅军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。
公开基础企业信息,涉及营业执照、开票、合作机构证明或项目文件时,在合作前由双方按实际文件核对。
网站不展示未取得、已失效、尚未核实或未授权公开的证书。采购方需要营业执照、开票、账户、产品规格或合作机构文件时,请先发送资料清单,由公司按实际有效文件配合。
上海沪毅军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。
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外钱公路2358号;看货、考察或洽谈须预约。
上海市闵行区苏召路1628号;该地址不作为客户接待或地图导航主地址。
资料的名称、期限、主体和公开范围以实际有效文件及采购方要求为准。
采购或审核方提供需核对的文件和格式要求。
确认文件主体、有效期、用途和可提供范围。
按项目需要向指定联系人或系统提交。
合同或履约前再次确认资料与项目一致。
出口托盘或木箱涉及热处理、熏蒸、检疫和相关标识时,由符合要求的合作机构完成,并以实际文件和目的国要求为准;网站不宣称公司自主拥有相应资质。
根据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公开的《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统计表(截至2024年10月31日)》,上海沪毅军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的公开登记信息列示‘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、网上备案’。正式合作及资料审核时,以公司当前有效文件和主管部门最新记录为准。
我们会结合业务类型、数量、地区与时间要求进行初步判断,再通过电话或微信确认下一步。